如今的办公软件里,Excel对于很多人来说绝对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很多数据处理工作都要用它来完成。作为电子表格的集大成者,Excel达到了一个其他软件无法企及的高度,通过给Excel做二次开发而存活的公司也不在少数。Excel可说是为微软这个软件帝国带来了滚滚利润。
但是你可能不知道,Excel并非电子表格的首创产品。今天,我就来讲一讲第一个电子表格软件的故事。
让我们把时光调回1977年。那个时候,在哈佛大学就读的丹 · 布里克林(Dan Bricklin)突然就觉得烦了:他攻读的是工商管理硕士,天天就是做各种表格的计算,涉及非常单调的烦琐操作。
那个年代并没有什么好用的软件,能用的无非就是纸和笔。于是这位本就有编程经验,并且学习过Basic的同学灵机一动,跑进机房开始写一个软件,以便自己可以轻松完成作业。
为了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,他把自己写了这样一个软件的事情告诉了导师。工商管理学院的导师通常都有商业嗅觉,他的导师自然也不例外,导师看到后眼前一亮,拍拍布里克林的肩膀说:“小伙子有前途,你这个东西就是为我们这样的工商管理人士量身定做的啊,要不你把这个东西好好包装一下,写得好一点,然后商业化了吧。”
布里克林听了以后深受启发,觉得这里有商机;但他当时还是个穷学生,电脑这个东西今天是每个人都买得起了,但1977年的时候还是非常昂贵的稀罕物件。一没钱二没电脑的布里克林,有点举足无措,不知该如何继续下去。
这时Personal Software软件公司的老板丹 · 费尔斯塔拉(Dan Fylstra )听说了这件事,于是非常慷慨地赠给布里克林一台个人电脑,也就当时著名的苹果二代。这台电脑,让有编程天赋的布里克林终于得以完善了自己的软件,第一款电子表格软件就此诞生。
这个软件是这样设计的,“行”是数字,列是字母,所以A1, A2, B1, B2, …这样就表示了整个电子表格。是的,没错,是不是很熟悉,很像Excel?现在大家熟悉的Excel其实就是抄袭了这种想法,当然Excel为什么要抄袭,我在这里买个关子,我将它留到Excel的故事中再讲。
但是,布里克林犯了一个在今天看来是常识性的错误:他没有替自己的软件设计申请专利。换句话说,如果他申请了专利,那么微软今天每卖出一份Excel都要向他交一份专利费,那么几十年里伴随微软在办公领域的扩张,布里克林也早就赚翻了。
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,这句话真是太有道理了。但是退一步讲,在1977年的时候,计算机的普及程度也远非今天能比,那时写了软件却不知道申请专利,可能也是常态。如果你我回到1977年,穿越变身当时的布里克林,是不是能比他做得更好一些,也不好说。
然而这个用Basic写的软件还是有很多问题,主要就是软件太慢了。于是布里克林又把自己的好友鲍勃 · 弗兰克斯顿(Bob Frankston)给拉了过来。鲍勃是个编程高手,精通汇编语言。
鲍勃一出手,用汇编语言把软件重新写了一遍,性能大大提升了。和我们今天习惯用高级语言编程不同,在1977年的时候,在个人电脑上连C语言都没有特别好的编译器。所以个人电脑上高性能的软件,比如说电子表格,又比如说文字处理软件,都是汇编语言开发的。
两位开发人员把软件命名为VisiCalc,即将Visual和Calculation这两个单词各取一部分。他们同时成立了一家软件开发公司,叫作Software Arts,专门进行VisiCalc的开发。
与此同时,作为对当初获赠一台昂贵的苹果二代电脑的回报,这个VisiCalc的销售被委托给了Personal Software公司来负责。这是也因为那时软件开发人员还没有那么受人重视,所以软件销售一般会通过专门的销售公司去做。行规大致是这样的,软件销售公司给开发者的软件授权费一般不会超过销售盈利总额的18%。
但是Personal Software和Software Arts达成了一个不太符合业界规矩的协议,Personal Software给Software Arts支付的软件授权费用是销售盈利总额的1/3。至于为什么给予了这么高的比例,我不得而知,但正是这个软件授权费,为以后两者之间的矛盾埋下了伏笔。
VisiCalc作为给苹果二代个人机开发的软件,一开始反响并不大。然而后来不知道这个Personal Software怎么和苹果公司联系上了,于是苹果公司开始在机器中预装这个软件。
然后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,这个软件就此出乎意料地成为爆款,获得了大家的喜爱,不到一年,便成为苹果机器上最为畅销的个人软件。更为奇葩的是,很多人买苹果电脑的目的,只是为了能够使用这个软件。
这样一来,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,软件居然大大促进了苹果机的销售。于是苹果越发重视VisiCalc了,有段时间甚至出现了“苹果机搭载VisiCalc”是最佳组合的宣传。这个时候,卖软件的Personal Software看到软件如此好用,赶紧就把自己的公司改名成了VisiCorp,以此来彰显自己就是那个卖VisiCalc软件的公司。
在河山一片大好的情况下,VisiCorp和Software Arts之间携手共进,迅速把这款软件往苹果以外的机器上铺开来。大家都有钱赚,这显然是一段美好的蜜月期。
但是我们知道的,很多时候可以共患难,但难以同富贵。这两家公司一家做软件,一家卖软件,到底谁的贡献更大呢?
从VisiCorp的角度来看,做生意的人,辛辛苦苦地铺进去很多成本,却要付出比行业基本价来说更多的利润,有种“宝宝心里苦,宝宝受委屈了”的感觉。
而Software Arts的两个哥们显然不是这样想的。这款爆款软件,赚钱赚到手抽筋。他们觉得自己才是更大的贡献者:没有人把软件做出来,拿什么东西去卖啊。这两方之间的龌龊,就这样开始了。
两者之间有过协议,在固定的时间内要提供新版的软件。Software Arts的人就经常故意拖着,因为他们希望VisiCorp给出更多的钱;而VisiCorp的人自然拖着不给钱,因为他们想通过拖钱的方式来再度谈判降低支付比例。
以上算得上是内忧了,外患则来源于同行。在VisiCalc横扫很多机器的时候,他们忘记了给CP/M做开发。而软件专利在那个时候都不是个事,何况还没申请专利呢?
CP/M是当时很主流的一款操作系统,VisiCalc忘记了这个重要市场,也因此赋予他人可乘之机。对手就可以以这个操作系统为基本盘,在其他系统上和VisiCalc竞争。即便这种竞争本身不至于冲击VisiCalc的市场占有率,也有可能冲击对VisiCalc的定价权。
事实上,1980年一家叫作Socim的软件公司迅速出手,开发出了一个叫作SuperCalc的软件。这款软件运行于CP/M,迅速占领了市场。而且,其软件功能比VisiCalc还强一些。
此时,VisiCorp和Software Arts已陷入长久的征战,对手在进攻,这两家公司却就钱的问题开始对簿公堂,一路折腾。对手很快从各个方面攻城略地,VisiCalc却依旧裹足不前。
VisiCalc的故事多少有些让人扼腕,所谓“可以共患难,却不能同富贵”这句话,非常适用于它的开发者和销售商。VisiCalc的失败,首先是窝里斗的结果。无论是开发者还是销售商都觉得自己亏了,双方却又没有真正地协商解决问题。此外,VisiCalc对于专利不够重视,没有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,也是让竞争对手可以随意抄袭的主要原因。
总体来看,VisiCalc的故事倒是很好地印证了一句话:很多成功的公司都是自己作死。